教師不能這樣懲治學生
來源:韓忠玉信心教育 發(fā)布時間:2021-10-14 13:49:51
學生的自尊心是有待點燃的火。老師的同情、關(guān)愛可以點燃它,老師的冷漠、粗暴也可以撲滅它。
學生遲到了,不讓進教室聽課;作業(yè)沒有按時完成,或者錯誤較多,或者過分潦草,罰學生重做十幾遍甚至幾十遍;上課時學生說話,或者有小動作,便罰站,或者趕出教室;學生行為上偶然有過失,有的罰掃地、擦玻璃勞動,有的不讓學生按時回家;學生有錯誤,便讓叫家長,借助家長的口與手懲罰學生;學生沒有考好,或者有了過失,便不予理睬,甚至有意孤立。類似這樣的懲治都是不科學、不足取的。
老師懲治學生是為了達到教育目的,用心良苦,日月可昭,無可非議。
但是,要研究心理,要講究科學。違背學生心理和科學規(guī)律的懲治,只能適得其反。
比如,學生本來遲到了,誤課了,反而不讓進教室,豈不是更誤課了嗎?掃地、擦玻璃等勞動本來是光榮的事,但是把它作為一種懲罰的手段,就玷污了勞動的圣潔,學生會誤認為勞動是不光彩的事。做作業(yè)是運用知識的一種實踐活動,本來學生是樂于投入的,但是一有失誤便要受到懲罰,把一種愉快的腦力勞動變成一種繁重的體力勞動,學生怎么能接受呢?
學生有了錯誤,特別是有了嚴重錯誤的時候,懲治是必要的。但是懲治是為了治病救人,不是把人整死。在這一方面,老師應向醫(yī)生學習。醫(yī)生面對病人,不會訓斥,更不會體罰,而是問明病情,開出處方,對癥下藥。面對有過失的學生,老師頭腦要冷靜,情緒要理智,語言要文明,要問清原因,再給“服藥”。
不同的學生,不同的過失,不同的原因,自然應當用不同的藥。不管用什么藥,其中有兩味藥是最重要的、必不可少的。
一味是老師的同情心。老師要理解學生總歸是學生,他們的過失多數(shù)是無意識的,是識別能力受局限和自控能力差的表現(xiàn),要允許學生有過失,要有寬容精神。
另一味是學生需要各科老師千方百計、小心翼翼保護的自尊心。老師不在同學面前批評學生,不使用體罰或變相體罰的手段,不說諷刺、挖苦、粗野的話。學生的自尊心是有待點燃的火。老師的同情、關(guān)愛可以點燃它,使它燃燒得越來越旺;老師的冷漠、粗暴也可以撲滅它,使學生從此一蹶不振。學生一旦失去自尊心,就會破罐子破摔,其結(jié)果必然是不可能成功的。
責任編輯:平小娜