家中過期藥品咋處理?原來可以這樣做→
來源:濰坊晚報 發(fā)布時間:2023-03-29 08:05:01
濰坊日報社濰坊融媒訊 之前,不少市民在家中囤積了退燒類、抗生素類等藥品,而今囤積的藥品有的已經臨期,有的已經過期,留在手里無用,如果扔到垃圾箱內,又擔心會對環(huán)境造成污染,這讓他們左右為難。過期藥品到底該如何處理呢?連日來,記者對此進行了走訪。
市民姜女士向記者展示翻出的過期藥品。
市民反映>>>
發(fā)愁如何處理過期藥品
“前幾天,我已經扔掉很多過期藥品,都沒有拆封,現在又找出來這么多過期藥。”高新區(qū)五洲佳苑小區(qū)居民姜女士對記者說。
記者看到,姜女士家中囤積了兩大箱藥品,既有中成藥,又有西藥,有退燒類、治療感冒類藥品等。這些藥有的已過期,有的已臨近有效期。姜女士說,這幾年她囤積的藥比較多,有的只吃了一部分,存放時間一長就過期了。以前,她會把過期藥隨手扔進垃圾箱,這段時間她想到買這些藥花了不少錢,隨手扔掉很可惜,而且她覺得像處理生活垃圾一樣處理過期藥品,很可能會對生態(tài)環(huán)境造成污染。她記得,以前城區(qū)多家藥店在店內設有“過期藥品回收箱”,可是現在已經很少有藥店設置“過期藥品回收箱”了,她也不知道該如何處理這些過期藥品。
同樣,奎文區(qū)帝景苑小區(qū)居民張女士近段時間也為家里的過期藥品發(fā)愁。她有經常整理藥箱的習慣,每次從藥箱中整理出一盒盒過期藥品,都感到很心疼。“到藥店購買的時候,一盒藥少則十幾元,多則三四十元,很多藥品還沒拆封就過期了。”張女士說,她曾經到小區(qū)周邊部分藥店咨詢過,沒有藥店回收過期藥品,她也不知道該怎么處理這些過期藥品。
市民家的過期藥品。
記者探訪>>>
多數藥店沒有回收活動
3月27日傍晚,記者帶著一袋過期藥品,來到高新區(qū)銀楓路上的兩家藥店,詢問是否回收過期藥品。其中一家藥店的工作人員表示,多年前,他們藥店曾經開展過回收過期藥品的活動,贈送相應的代金券,但近幾年沒有開展過此類活動。而另一家藥店的工作人員表示,他們藥店從來沒有開展過此類活動。
記者又走訪了高新區(qū)創(chuàng)新街上的三家藥店。工作人員均表示,他們藥店沒有開展過回收過期藥品的活動。其中一家藥店工作人員說,過期藥品的藥效差了很多,不能服用。過期藥品確實不能隨意丟棄,可是他們也不知道現在該如何處理。
28日上午,記者又來到奎文區(qū)福壽東街上的兩家藥店。其中一家的藥店工作人員表示,他們店沒有開展過此類活動。另一家藥店的工作人員說,今年“3·15”期間,他們藥店曾開展過期藥品“半價換購藥”公益活動,市民可帶過期藥品到他們店內登記,可以從他們店內按新藥的半價購買,但他們并不回收過期藥品,只是通過這種方式鼓勵市民定期檢查家中的小藥箱,避免誤服過期藥品。目前,他們的這項活動已經結束。
智能垃圾分類回收箱。(資料圖片)
解決之道>>>
可投入智能垃圾分類回收箱
對于此事,市市場監(jiān)督管理局的工作人員表示,他們在平時的檢查活動中,注意到城區(qū)部分藥店設有“過期藥品回收箱”。其實,沒有相關規(guī)定,必須讓藥店開展過期藥品回收公益活動,但他們倡議更多藥店加入到回收行列中來,并提醒市民不要在家里盲目囤藥用藥,合理備藥,科學用藥。
沒有人回收,又不能隨意丟棄,那過期藥該如何處理?記者了解到,2023年3月1日起施行的《濰坊市生活垃圾分類管理辦法》規(guī)定,本市生活垃圾分為下列四類:可回收物、有害垃圾、廚余垃圾、其他垃圾。其中有害垃圾,是指充電電池、紐扣電池、熒光燈管、含汞溫度計、藥品、殺蟲劑、油漆等對人體健康或者自然環(huán)境造成直接或者潛在危害的生活垃圾。目前,我市很多小區(qū)安設有“愛分類·愛回收”的智能垃圾分類回收箱,免費回收包括過期藥品、廢棄電池等在內的有害垃圾。因而,市民們可以將此類過期藥品投入到回收箱的“有害垃圾”口內,會有專人處理。
濰坊日報社全媒體記者: 劉曉梅/文圖
責任編輯:龐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