濰水劍 | 堅決向“誰鬧誰有理”說不
來源:濰坊新聞網 發(fā)布時間:2023-08-04 15:10:13
堅決向“誰鬧誰有理”說不
□濰坊融媒評論員 邵光耀
據(jù)《人民法院報》報道,8月2日,最高人民法院舉行新聞發(fā)布會,發(fā)布人民法院抓實公正與效率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典型案例。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段農根在會上表示,人民法院要居中裁判,不偏不倚,分清是非,定分止爭。要堅決防止誰鬧誰有理、誰橫誰有理、誰受傷誰有理等“和稀泥”做法,讓司法回歸本源、捍衛(wèi)公平正義。
一段時間以來,社會上出現(xiàn)了一些“以鬧壓法”的現(xiàn)象。明明是自己有錯在先,卻顛倒黑白,無理爭三分,對他人橫加指責;明明是碰瓷式維權,卻叫來七大姑八大姨,以鬧來訛詐;明明是自己先動手,卻裝成無辜受害者,要求對方賠償。我們常說有理不在聲高,同樣,有理也不在人多、有理也不在己弱。
隨著社交媒體的發(fā)展,一些別有用心的人通過小視頻、小作文等快捷方式,斷章取義、裹挾輿論,營造出自己是受害者的氛圍,利用大眾的同情心搞“道德綁架”,讓自己站上“道德制高點”,嚴重混淆視聽,把網絡環(huán)境、社會環(huán)境弄得烏煙瘴氣。
“誰鬧誰有理、誰橫誰有理、誰受傷誰有理”,本質上是以道德評價代替法律審判,大眾更容易在情感上同情弱者,在行為上盲從先發(fā)聲者,在心理上認定不反駁的人就是有錯。因此,此次最高人民法院新聞發(fā)布會通過以案釋法,一錘定音,那就是要“居中裁判,不偏不倚,分清是非,定分止爭,有力維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,給當事人一個‘說法’,給社會公平正義一個交待”。
司法是正義的最后一道防線,理應讓守法者理直氣壯、挺起腰桿,而不是“和稀泥”式地讓“會哭的孩子有奶吃”,以求息事寧人。法律有其剛性約束在,就是涇渭分明、不偏不倚,厘清是非曲直,錯就是錯,對就是對,只有這樣,才能讓司法真正回歸本源、捍衛(wèi)公平正義。
責任編輯:平小娜